根據我國頒布的《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有關規定,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所稱爆炸危險場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現造成爆炸事故危險而必須對其生產、使用、儲存和裝卸采取預防措施的場所。以及第十九條明確指出,對爆炸危險場所的生產、儲存、裝卸過程必須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
因此,在爆炸危險場所安裝儀表時,要嚴格遵守以下幾點要求。安全生產,全靠你我他!
一、檢查儀表是否符合標準。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電氣設備和安裝材料如接線盒、分線盒、端子箱等,必須具有經國家授權機構簽發的防爆合格證,安裝前應檢查其規格、型號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其外部應無損傷、裂紋。
二、保持通風管順暢。
在爆炸危險場所也可設置正壓防爆的儀表箱,內裝非防爆型儀表及其他電氣設備,儀表箱的通風管必須保持暢通,在送電以前,應通入箱體積5倍以上的氣體進行置換。
三、做好電線、電纜防護工作。
爆炸危險場所1區內的儀表配線,必須保證在萬一發生接地、短路、斷線等事故時,也不致形成點火源。因而電纜、電線必須穿管敷設,采用耐壓防爆的金屬管,穿線保護管之間以及保護管與接線盒、分線箱、拉線盒之間,均應采用圓柱管螺紋連接,螺紋有效嚙合部分應在5-6扣以上。需撓性連接時應采用防爆撓性連接管。在2區內的儀表配線,一般也應穿管,但只是為了保護電纜、電線的絕緣層不受外傷。
四、做好密封工作。
匯線槽、電纜溝、保護管穿過不同等級的爆炸危險場所分界線時,應采取密封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氣體從一個危險場所
五、合理設置密封管件。
保護管與現場儀表、檢測元件、電氣設備、儀表箱、分線箱、接線盒、拉線盒等連接時,應在連接處0.45米以內安裝隔爆密封管件,對2英寸的護管每隔15米應設置一個密封管件。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在爆炸危險場所安裝儀表時的明確相關要求,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